人民網北京2月10日電 (記者喬業瓊)今年1月,有專家在上海市兩會期間反映某些集采藥品可能存在質量風險,有關部門迅速派員調研了解情況。日前,參與調研的醫保、藥監部門有關同志就如何進一步完善集采政策的問題接受了人民日報健康客戶端記者采訪。
醫保、藥監部門有關同志表示,一是嚴格堅持標準。繼續堅持把參比制劑和通過質量和療效一致性評價的高質量仿制藥作為“門檻”。廣泛了解藥品接受日常監管情況,將存在較高質量風險的產品排除在集采之外。
二是細化組織實施。對于預計投標企業數量超過一定規模、競爭比較激烈的品種,提前進行強競爭預警,提示企業慎重決策,科學投標,理性報價。對偏離度高的最低報價予以重點關注,并請企業及時公開回應有關關切。同時,統籌市場供應的穩定性和競爭公平性,綜合考慮多種因素,持續完善集中帶量采購政策,以工作的精細化更好保障集采藥品質量和供應。
三是全程公開透明。集采申報期間,投標企業要簽署質量承諾書,主動公開藥品一致性評價研究報告及生物等效性試驗數據、此前接受質量監督檢查情況等信息。中標后,持續公開接受國內外藥監部門質量檢查情況,以及生產工藝、原輔料等變更及審批情況。要求中選企業公開聯系人,方便醫藥機構、醫護人員和社會有關方面咨詢溝通,及時回應質量關切,及時整改供應問題。鼓勵企業組織開放日活動,公開邀請媒體、醫護人員和群眾代表參加,在不影響生產安全的前提下展示中選藥品生產過程,提升透明度。
四是全鏈條可追溯。自2025年起,所有參與集采的藥品必須具備藥品追溯碼,做到“帶碼采購”。醫保定點醫療機構和定點藥店要依據定點協議,對相關藥品全流程采集上傳追溯碼,醫保部門將以追溯碼信息作為支付依據,實行“帶碼結算”。同時,醫保部門將充分發揮追溯碼的數據關聯優勢,堅決遏制藥品的回流串換,堅決打擊欺詐騙保行為,并運用追溯信息為藥品質量監管提供支持。